烨凌

LVSS的魅力之所在【非同人文,只是表达看法】

各位读者,大家好!我是烨凌。烨取自我名字的最后一个字,凌取自凌峰的凌。

祝贺大家因喜欢LVSS而相遇……

能让每位读者看到我写的文,我深感荣幸!

也许会有读者感到疑惑——为什么我写的文都是刀子文?为什么即使文中有糖,也有刀子的存在?

而且——

无论是伏地魔,还是西弗勒斯,斯内普,他们在原著中的结局都很悲惨,为什么在同人文中不给他们一个美好的结局?为什么不让他们抛下主仆的身份,甜蜜得生活在一起?

我的答案是——刀是LVSS的魅力之所在!

伏地魔从小在孤儿院长大,为了生存,他不得不抢夺他人的食物充饥……

因遭受魔力波动,被其他小孩称为怪物,直到11岁,遇到第一个巫师——阿不思·邓布利多……

遇到第一个同类,伏地魔是满怀激动的,对霍格沃茨更是向往……

步入霍格沃茨后,一个混血在以纯血为耀的斯莱特林生存谈何容易?经过苦心调查,伏地魔得知自己是萨拉查·斯莱特林的后裔。为了斯莱特林的荣光,为了更好得在斯莱特林生存,伏地魔以萨拉查·斯莱特林后裔的身份与其他贵族周旋……不久,第一批食死徒成立了……

也许,在阿不思·邓布利多第一眼看到伏地魔时就开始防备他了吧?所以,伏地魔在霍格沃茨过得并不容易……

经过天时地利人和,伏地魔成为了第二代黑魔王……

但这条道路上的艰辛只有伏地魔自己知道……

与其说阿不思·邓布利多防备伏地魔,不如说他防备整个斯莱特林!

原本四足鼎立的四大学院,更像是以一敌三!其中,斯莱特林与格兰芬多的摩擦最多……

……

1976年的圣诞节,伏地魔在卢修斯·马尔福的引荐下,第一次看到西弗勒斯·斯内普……

他们相似的身世、相似的经历,使伏地魔仿佛在西弗勒斯·斯内普的身上看到了曾经的自己——从此,伏地魔对待西弗勒斯·斯内普是特别的……

例如:在原著的第六部,伏地魔让德拉科·马尔福执行刺杀阿不思·邓布利多的任务。纳西莎·马尔福为了保护德拉科·马尔福,打算让西弗勒斯·斯内普立下牢不可破的誓言。贝拉特里克斯·莱斯特兰奇原本是不认可这件事的。纳西莎·马尔福无奈地说,“但黑魔王信任他!信任西弗勒斯·斯内普!”

贝拉特里克斯·莱斯特兰奇虽然当时很挣扎,却仿佛找不出反驳的话……

通过原著的这个细节描写,可以得知伏地魔对西弗勒斯·斯内普是“宠爱有加”的……

然而世事难料,随着预言的问世,随着确定预言中的男孩是波特家族的,随着西弗勒斯·斯内普为莉莉·伊万斯分别向伏地魔和阿不思·邓布利多求情,随着莉莉·伊万斯死亡,随着大难不死的男孩的称号如雷贯耳,随着西弗勒斯·斯内普决定成为一位双面间谍,随着……

这其中横亘着太多的爱恨情仇……

有爱……有恨……

有情……有仇……

与其说,创作LVSS的同人文适合写刀,不如说刀是LVSS的魅力之所在……


PS:我不反对创作LVSS的同人文是甜文,只是觉得它适合写刀文。

以上是我的个人观点,不喜勿喷,谢谢!

高举LVSS的大旗!

祝大家食用愉快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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